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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近日,中卫市委巡察机构探索建立了《中卫市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开展量化评估倒逼整改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全要素梳理评估指标。根据巡察整改目标要求,《办法》从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情况三个方面,细化23项具体指标并赋予具体分值,探索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持日常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对被巡察党组织实行日常评估全覆盖,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选取整改任务较重、日常评估发现问题较多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实地评估。最终将被评估单位划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对“好”等次比例进行限制,避免评估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全流程开展实时评估。突出巡察整改质量和效果,细化评估工作流程,对被评估单位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公开通报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全面开展日常评估,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巡察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有关材料,对纳入监督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深入挖掘问题漏洞。扎实开展实地评估,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机构派人组成联合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实地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及时发现巡察整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全方位运用评估结果。市委巡察办及时梳理分析评估情况,总结成效、排出名次、划出等次,汇总形成评估综合报告,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向市委报告,加强评估成果综合运用。将评估结果向被评估党组织通报,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作为其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开展巡察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被评为“差”等次的提请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列入市委巡察“回头看”范围;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提升以案促改效能。(中卫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