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动态

吴忠:以制度建设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5-08 07:35:00
分享至:

  吴忠市委巡察机构以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助推巡察工作各环节规范化开展。

  以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修订《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市委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和巡察组具体落实责任;修订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细化职责任务、工作机制、纪律要求等。

  以制度建设规范巡察工作。立足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环节56项重点工作,完善《吴忠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明确各环节的时限、方法、步骤和要求,帮助巡察干部快速理解和把握各阶段工作任务,有力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制定《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吴忠市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实务操作类制度33项,保障巡察工作过程清晰、任务明确、职责明了、操作方便。

  以制度建设推动监督融合。始终把监督协同作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制定《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有关规定》,明确通报情况、力量协同、专项检查、移交线索、整改监督等9项工作机制;制定《吴忠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试行)》《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试行)》,在全区率先制定“1+13+X”配合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审计、统计等多种监督融合机制,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贯通融合的监督责任体系。六届吴忠市委以来,相关协作配合单位向市委巡察组提供协作资料330余份。

  以制度建设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一盯到底”,创新“1+4”反馈机制,分级分层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领导小组集体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27人次,变事后追责为事前督责,严防整改责任层层“转包”。吴忠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和《吴忠市委巡察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建立整改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机制,按轮次向市委常委会和领导小组会综合汇报整改及监督情况,以有力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吴忠市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对照3个方面8项23个具体指标,通过“日常+实地”对20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

  以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制定《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吴忠市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新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制度》《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工作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巡察人员抽调管理等关键环节,不断夯实人才保障。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临时党组织制度》《巡察机构保密工作规定》《市委巡察机构档案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不断提升巡察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吴忠市纪委监委)

>>><<<

吴忠:以制度建设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2024-05-08

  吴忠市委巡察机构以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助推巡察工作各环节规范化开展。

  以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修订《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市委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和巡察组具体落实责任;修订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细化职责任务、工作机制、纪律要求等。

  以制度建设规范巡察工作。立足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环节56项重点工作,完善《吴忠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明确各环节的时限、方法、步骤和要求,帮助巡察干部快速理解和把握各阶段工作任务,有力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制定《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吴忠市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实务操作类制度33项,保障巡察工作过程清晰、任务明确、职责明了、操作方便。

  以制度建设推动监督融合。始终把监督协同作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制定《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有关规定》,明确通报情况、力量协同、专项检查、移交线索、整改监督等9项工作机制;制定《吴忠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试行)》《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试行)》,在全区率先制定“1+13+X”配合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审计、统计等多种监督融合机制,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贯通融合的监督责任体系。六届吴忠市委以来,相关协作配合单位向市委巡察组提供协作资料330余份。

  以制度建设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一盯到底”,创新“1+4”反馈机制,分级分层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领导小组集体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27人次,变事后追责为事前督责,严防整改责任层层“转包”。吴忠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和《吴忠市委巡察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建立整改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机制,按轮次向市委常委会和领导小组会综合汇报整改及监督情况,以有力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吴忠市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对照3个方面8项23个具体指标,通过“日常+实地”对20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

  以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制定《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吴忠市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新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制度》《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工作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巡察人员抽调管理等关键环节,不断夯实人才保障。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临时党组织制度》《巡察机构保密工作规定》《市委巡察机构档案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不断提升巡察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吴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