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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以案示警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我们村的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习纪法知识,做遵纪守法的村干部……”在灵武市梧桐树乡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发案单位梧桐树村党支部书记肖某某表态发言这样说道。
会上,灵武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以通报梧桐树村宋某某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从“纪、法、德、害、责”五个方面,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仅说出了形势,说出了党性,更说清了认识,说明了纪法,说透了责任,给在场所有人员切切实实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灵武市纪委监委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以案促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充分运用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深入挖掘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件背后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警示教育大家莫做“案中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进一步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灵武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跟踪监督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中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紧盯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环节,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缘由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不断提升以案促改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影响力、渗透力。
“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整改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扎紧制度笼子才是关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能发挥以案示警的效应。”灵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将坚持对查办案件深入剖析,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指导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推动堵塞漏洞、强化监督,有力促进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扎实有效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灵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