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石嘴山: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5-07 0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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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对2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学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吴学红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75.96亩集体土地确权给其子。吴学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确权的土地被收回。
2、惠农区红果子镇上营子村村委会主任黄全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2月,黄全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26.5亩集体土地确权给其次子,并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提高征地地类标准。黄全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确权的土地被收回。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监察力度,严惩贪污侵占、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充分发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防线。(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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